汪小菲在庭审时暗示前妻在婚姻期间与具俊晔联系,大S的经纪人回应汪小菲是颠倒黑白
汪小菲在社交网络上公开了前妻大S(徐熙媛)的台湾银行帐户及住址等私人信息,因此违反了当地的“个资法”并遭到起诉。3月19日,法院传唤汪小菲出庭,他坚决否认罪行,声称自己曝光前妻的隐私是为了澄清大S对他的不实指控。
汪小菲解释道:“我当时只是想证明自己清白,没有注意到还包含了大S的个人信息。等到心情平复后,我才意识到这样做不妥,于是删除了相关内容。我并非故意泄露这些信息,也没有利用这些数据谋取不当利益。”
此外,汪小菲特别提到,在大S正式离婚前的四个月(2021年8月),“她通过我的员工,使用我的信用卡,购买了总价值1200万台币(约合270万元人民币)的礼物送到韩国,可能包括了她结婚的物品。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,只能猜测。”
汪小菲的这一番话让人联想到大S与具俊晔的闪婚。此前,两人宣称是在女方离婚后通过电话联系上,并很快重燃爱火,甚至在未曾见面的情况下决定结婚。
如今,汪小菲爆料称大S在正式离婚前就送巨额奢侈品到韩国,疑似婚内就与具俊晔有交流。然而,大S单方面公开婚变的时间其实是在2021年6月。当时汪小菲表示“不知情”,并努力挽回婚姻,但最终未能成功。
汪的律师主张是大S先起诉汪小菲,而汪只是被动澄清不实指控。此外,汪公布的所谓隐私都是大S已经公开过的资料,因此不算损害女方利益。
对于汪小菲在法庭上的供词,暗示前妻婚内出轨,大S经纪人廖玮琪回应得较慢。她直到3月19日晚才接受采访,直言“汪小菲这个人就爱作秀”。廖玮琪没有直接否认汪小菲的说法,她的反击略显无力,“汪小菲这个人就爱作秀,都会把黑的讲成白的,没必要随他起舞。”同时,廖玮琪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得更简单,“汪小菲法庭上供词,符合一贯浮夸风格,大S不会随之起舞。”
简而言之,大S这次选择保持沉默,不会公开回应。大S罕见地保持低调,让网友浮想联翩。她不直接否认前夫的指控更是令人诧异,具体原因只有大S本人才知道。
据台媒爆料,汪小菲十分重视此次官司,他在三名王牌大律师的陪同下出庭。这三位律师分别是曾任法官的黄国益、陈信莹,以及曾任检察官的张聪耀。在大律师的指导下,汪小菲于法庭上详细交代了与大S离婚前后的财务始末。
汪小菲表示,2022年12月3日,大S先在社交媒体上公布了他的个人信息,“她捏造我没有尽到抚养家庭之责,以及我选的房子是她付款的信息,严重损害我的尊严……我自从结婚以来,为了提供更好的生活给家人,在房产方面至少花费了3.2亿台币……”汪小菲一边查看资料一边细数花费,向法官表示,即使离婚一年多以后,他仍然支付全部家用,包括生活费、学费,甚至小到铅笔、电影票的费用,他都承担了。至少花费了4993万台币。
汪小菲总结道:“结婚10年来,我大概付出了3.6亿台币(约合8200万元人民币)之多,却被前妻诬告、暴露财务状况,我真的非常愤怒,心情很激动,没注意到她的个人信息问题。”
汪小菲的委任律师陈信莹表示,《个资法》第41条的修法增加了主观要件,除了侵害“个资”的隐私权和自主权外,还必须损害他人利益。汪小菲并非主动公开大S的隐私,而是被动回应。大S先将银行资料公开,并发布了汪小菲的私人借据。双方都是公众人物,汪小菲为了还原真相才晒出证据,没有侵害大S利益的意图。
然而,大S的委任律师林玥彣则反驳称,和解笔录是双方约定不得公开且应保密的事项,但汪小菲却擅自揭露,违反了保密义务,导致大S丧失了“个资”决定权。此外,汪小菲提出的理由都无法改变他侵害信息隐私权的事实,不能容忍他以“爱家”为名进行的侵害行为。